【發(fā)布時間 :2016-01-22】 【閱讀次數:】 【打印】 【關閉】
南充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設立于2013年7月,由原“南充市政府采購中心”、“南充市國家投資工程項目交易中心”、“南充市土地交易中心(南充市地產交易管理辦公室)”、“南充市產權交易中心”整合而成,是隸屬市政務服務管理局管理的副縣級事業(yè)單位。中心核定事業(yè)編制44名(其中∶行政管理干部編制19名,專業(yè)技術干部編制14名,工勤人員編制11名)。設主任1名,由市政務服務管理局局長兼任;副主任3名;核定內設機構領導職數9名(副科級)。
一、中心主要職責
(一)貫徹實施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和政策,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設施和服務。
(二)制定公共資源交易現場管理規(guī)章制度、工作流程并組織實施;指導全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現場服務和管理工作。
(三)負責進場交易的政府采購、國家投資工程項目、國有產權、國有土地使用權(礦業(yè)權)等公共資源進場交易的現場管理和服務工作。
(四)負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信息技術平臺建設和維護管理;按照有關規(guī)定發(fā)布場內交易信息,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資訊、鑒證等服務。
(五)查驗進場交易項目相關手續(xù)和參與交易活動各方主體資格。
(六)建立公共資源交易從業(yè)者場內信譽評價制度,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體系。
(七)負責項目交易現場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。記錄、制止和糾正違反交易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,接受有關咨詢、投訴,并按職責分工及時處理。
(八)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信息監(jiān)測、數據收集、數據整理、數據分析、預警臺賬建立、預警問題分派和處置跟蹤及“一網監(jiān)”平臺的日常管理、運行維護、數據安全等工作。
(九)承辦市委、市政府和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二、內設科室及其職責
根據主要職責,中心內設綜合科、交易受理科、交易編審科、交易組織科、交易評審科、現場監(jiān)督科、信息技術科、財務科9個科室。各科具體職責如下:
(一)綜合科。負責中心綜合協調工作;負責各類公文、電傳的收發(fā)、轉辦、整理、歸檔工作;負責草擬工作計劃、總結和內部管理制度等綜合性文稿;負責重要活動和綜合性會議的籌備和會務工作;負責印章的管理和使用;負責重點項目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辦和績效考評工作;負責保密、安全、信訪、應急管理、檔案管理、黨的建設、紀檢監(jiān)察、機構編制、人事管理、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和協助工會、共青團等工作;負責政務信息、調研及宣傳報道工作;負責做好公務接待、車輛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;負責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、政協委員提案工作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二)交易受理科。負責制訂公共資源場內交易工作流程;負責與有關行業(yè)主管部門和監(jiān)管部門的聯絡工作;負責進場交易項目的受理和相關內容的審查;負責安排項目交易時間及場地預約;負責處理受理環(huán)節(jié)的咨詢服務,并協助處理受理環(huán)節(jié)的質疑投訴工作;負責中標(成交)通知書的發(fā)放及合同備案歸檔工作;參與重大項目前期論證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三)交易編審科。負責市本級政府集中采購、國有土地和礦權出(轉)讓、國有產權交易等進場交易項目交易文件的編制及初審工作;負責政府采購項目前期論證工作;負責組織土地資源交易和國有資產處理等現場勘查;負責進場交易項目信息的管理、采集、整理和推送工作;負責交易文件澄清、答疑工作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四)交易組織科。負責進場項目開標、現場管理和服務,記錄不良行為;負責開標場地的保障工作;負責承擔電子招投標項目網上(現場)和電子競價工作;負責承擔土地使用權(礦業(yè)權)、產權交易現場服務工作;負責組織協調開標及交易現場的澄清、答疑工作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五)交易評審科。負責抽取評標專家;負責交易項目現場評審和結果報送工作;負責交易項目檔案資料收集、整理、裝訂、立卷和移交工作;負責交易項目中標(成交)通知書的制作;參與政府采購“雙詢價”工作;負責協助處理交易評審環(huán)節(jié)的質疑、投訴工作;負責評審專家的后勤服務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六)現場監(jiān)督科。負責進場交易項目的現場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;
負責維護交易現場工作秩序,禁止項目無關人員和社會閑雜人員進入交易現場;負責如實記錄項目交易各方到崗履職情況,發(fā)現問題及時報告并協助處理;負責受理并答復職責范圍內的政府采購項目質疑,配合處理政府采購投訴工作,協助相關部門調查進場項目交易過程中的違法違紀行為;負責協助主管部門建立交易各方誠信檔案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。
(七)信息技術科。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建設、管理和與市直有關部門的信息平臺對接工作;負責中心信息的歸集、發(fā)布工作;負責進場交易數據的統(tǒng)計和報送工作;負責誠信檔案的網上發(fā)布;負責交易平臺誠信庫的建設與管理工作;負責場內監(jiān)控設施設備管理、交易數據和影音資料的存儲、刻錄和保管工作;負責中心信息安全工作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八)財務科。負責保證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實施工作;負責各類進場交易項目的保證金收退工作;負責保證金收退的賬務管理工作;負責協調項目業(yè)主、投標人、銀行處理保證金相關的工作;負責保證金管理的總結創(chuàng)新工作;負責中心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,制定并實施相關管理規(guī)定;負責財務審計工作;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(九)交易項目監(jiān)測科。負責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信息監(jiān)測、數據收集、數據整理、數據分析工作;負責預警臺賬建立、預警問題分派和處置跟蹤工作;負責平臺的日常管理、運行維護、數據安全等工作;負責平臺用戶賬戶管理及人員培訓工作;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。